各院(系):
根据《昆明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秋季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项目:学费、住宿费。
(二)标准:按《昆明学院关于对2015年学生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昆院财〔2015〕8号)执行。
二、收费方式
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缴清本学年应缴费用。
(一)新生:于入学报到前(或报到时),按照昆明学院注册缴费须知完成缴费。采取网上缴费和现场实时收费两种方式。
(二)老生:一律采取网上缴费方式,不再实行现场收费模式。
三、收费须知
(一)交费
1.新生现场缴费时间、地点按照“新生报到须知”执行,学生实时刷卡缴费或交纳现金。
2.新老生网上缴费从2015年8月1日开始至入学注册前,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通过《昆明学院学生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
(二)票据
学生网上缴费的收据于学生缴费一月后由计划财务处集中打印,通知各院系派专人领回后按班级发给学生;现场缴费的学生当场领取缴费收据。
计划财务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