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学校自2023年起全面实行学生收费“电子票据”改革,2023年1月以后缴纳的学费、住宿费均开具电子收据。为此,2023年1月以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涉及退费,请按以下手续办理退费(通过生源地贷款缴纳2022-2023学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涉及退费,也按此办法办理退费)。
一、退费材料
(一)自助获取的非税电子收据纸质打印件(以下简称“电子收据打印件”)。须完成承诺说明和审批手续。
非税电子收据获取可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昆院” “缴费大厅”点击“我的”“我的发票”发送至个人电子邮箱后下载打印或者搜索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根据提示绑定个人手机号、进行身份认证后在“票夹”内查询下载。
(二)“电子收据打印件”承诺说明。
由退费学生本人于“电子收据打印件”背面填写“本收据由官方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下载打印,仅作为本次退费凭证使用”的承诺说明后签字,作为退费依据之一。
(三)退费依据(可用复印件)。
1.退学费提交退学决定书、新生退学审批表、专业变更通知、转学通知等审批文件中的一种。
2.退住宿费提交休退学决定书、新生退学审批表、校外住宿审批表、转学通知等审批文件中的一种(因调换宿舍退多交住宿费仅需原始“电子收据打印件” 及其承诺说明)。
(四)退费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工商银行卡号(非工商银行卡须增加提供开户银行行号和具体开户银行名称)。
二、审批手续
(一)退学费,“电子收据打印件”背面先由学院班主任或辅导员写明退费金额,再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学院公章。
(二)退住宿费,“电子收据打印件”背面由学校宿舍管理中心领导(洋浦校区学校宿舍管理中心目前办公地点位于澄明苑10栋负一楼;昆师路、西华路校区找后勤集团谢煜老师)写明退费金额、签字、盖章。
三、退费金额计算
(一)学生因故申请退学费,根据批准文件最终落款时间,按月计退学费。金额=学年学费标准÷10*(10-学生批准文件最终落款时间显示的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二)学生因故申请退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住宿费。住宿费计退金额=学年住宿费标准÷10*(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四、办理细则
(一)拟退费学生持完成审批手续的“电子收据打印件”及其承诺说明、退费依据(可用复印件)、退费学生本人身份证号、工商银行卡号(非工商银行卡须增加提供开户银行行号和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前往洋浦校区办公楼147室,填写相关表格、领款单办理退费手续。
(二)如本人无法前往办理,可书面委托他人经办。经办人持书面委托书及前述退费材料,填具相关表格和领款单代行办理。
(三)“电子收据打印件”须退费学生本人(或受托人)验证并签具承诺说明。
(四)退费时限:每月月初至月末收取退费材料。每月月末前提交正确完整退费资料的同学,次月月初一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顺延)左右到账;提交退费资料错漏的同学,补正资料后顺延至下一月办理。
(五)打卡联系人:董老师;电话:0871-65098093。
五、使用原机打纸质票据退费办法
(一)除退费材料中收据为已经完成审批手续的原财政印制的交费机打原始收据(以下简称原始收据)外,其余办理资料及程序要求如前。
(二)如原始收据遗失,拟退费学生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盖学院公章后,再到财务收费部门开具书面缴费证明完成审批,连同经学院盖章签字的书面申请原件送交财务部门,按前述相关材料提交要求及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财务处
2023年7月11日